營利事業所得稅

114 年度申報方式確認函

一、選定申報方式

擴大書審

繳稅最低、查稅風險較高,限(年營收+非營收)3,000萬元以下;部分行業不適用;部分行業1,000萬元

所得額標準

繳稅適中、查稅風險適中

同業淨利率

繳稅較高、查稅風險較低

會計師簽證

查帳申報的一種,依會計師調整後所得為課稅所得,查稅風險低,另有十年虧損扣抵、交際費限額提高等節稅優惠;但需付會計師簽證的服務費用

二、客戶資訊確認

三、負責人親筆簽署 (必簽)

簽名影像
請在此處親筆簽名

📜 申報重要提醒

*報稅相關資料(含稅額估算表、支出證明、分錄及報表等),均已由本公司(行號)及內部人員確認並同意申報;且已了解不論採何種申報方式,最終稅額仍須依國稅局查核結果為準。

*如國稅局依401申報資料進行勾稽,若「進項」差異過大,或憑證(發票、收據)不齊全或不符規定,將可能依查得資料補徵相關稅款。

*採書審/所得額標準申報,若國稅局調帳得依同業淨利率或查得資料核定稅額;若公司全年營業額達1,000萬元,可考慮採所得額標準或同業淨利率申報,以降低未來查核風險。

下載後請傳送給會計師確認,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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